春节我在岗|汾阳醉驾事故通报
发布时间:2021-02-19 阅读:1514
春节我在岗|
汾阳醉驾事故通报 
酒后驾驶是一种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,也是蜀黍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。为警醒广大驾驶员预防事故,远离酒驾,汾阳交警现曝光两起醉驾事故案例,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。
1、2021年2月13日16时30分许,张某驾驶车牌号为晋A6TW**比亚迪小型轿车沿汾阳市南薰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四季花城C区路段时,撞到前方步行的吕某辉后,又与停放在路边的车牌号为晋A0JQ**宝马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。事故造成吕某辉受伤,双方车辆损坏。经鉴定血液酒精含量为191.47mg/100ml。
2、2021年2月15日14时10分许,刘某驾驶车牌号为晋JXG9**小型轿车,沿汾阳市中寨村正街由北向南行驶时,碰撞公路东侧电线杆,造成电线杆损坏,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。经鉴定血液酒精含量为114.86mg/100ml。
汾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:“饮酒一分醉,驾车千分险”,请驾驶员朋友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,莫让酒杯变“酒悲”,莫让“酒驾”毁年味儿。
责任编辑:杨双平 张轩浩 |